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南、蓝莲中路以北、鹤园东街以西、彩鹤街以东
(5)建筑面积:本次新增建筑面积105.4万m2
(7)项目建设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万m2,总建筑面积约105.4万m2,本项目共有床位3500张,其中河南省人民医院南院区2000张。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南院区1500张。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经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 1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5mg/m3,SO210 mg/m3,NOx30mg/m3),锅炉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DA001)。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净化后的油烟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油烟去除效率≥95%,油烟排放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0.0mg/m3)。
污水处理站地上设备进行整体封闭, 恶臭气体产生部位均采用半地下式和加盖封闭处理, 设置抽风系统进行微负压收集,各引至1套生物滤床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河南省人民医院南院区共设置2座污水处理站,其中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发热门诊废水共用1套地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预消毒+调节池+A2O+MBR+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其他建筑共用1套地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池+AO+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废水经院区两座地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南院区共设置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AO+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废水经院区地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拟对产噪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加以治理,使之符合标准要求,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有妥善处置措施,能够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和二次污染。
三、主要环保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规划相符、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8号楼207号
联 系 人:姚栋 联系电话: 18538223133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416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55091095 邮箱:hnhwhb01@126.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bzRQ6UZmOdthCuoDMPd-A
提取码:0k9s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VlD5C5XcBt0ZI7JuOMJgg
提取码:sost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