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的相关规定,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项目(首开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项目(首开区)一期
建设单位: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1738.28m2,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用房等,以及园区道路、室外给水、排水(含1座120m3/d工业废水污水处理站)、燃气、电力通讯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区黄海路与雪鹤北街交叉口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19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美立方B5-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55230988
四、报批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7oMZqbS8C8SXX_ecKOKEw
提取码:9fx0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YwJNR2NoGwjN2PhnTeLWg
提取码:im5g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次公众调查。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