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太康县洪伟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向公众公示。
项目名称:太康县洪伟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符草楼镇林场311国道南
建设单位:太康县洪伟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太康县洪伟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FNQvxFov-fw0iYjmW5AhQ?pwd=mxt4
提取码: mxt4。
联系人:李盼盼 联系电话:13523118522
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4日止,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太康县洪伟塑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