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位于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总投资75906.35万元,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干、支渠渠道护砌处理94.903km;(2)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进水斗口196座,拆除重建5座电灌站,拆除重建3座渠道渡槽,拆除重建水闸73座,拆除重建1座涵洞,维修加固8座涵洞,拆除重建137座桥梁,改造加固13座渠下涵,拆除重建2座倒虹吸;(3)量测水设施:渠首量测水设施共4套,退水流量监测站13座,自动流量监测站9座,斗口设量测水设施18处,干渠斗口在线计量设施的处数为191处,支渠斗口人工观测水尺841套;(4)安全监测与视频监控设施共计布设72处;(5)管理设施:对现有的3处管理用房进行整体提升改造,改造总面积1440.48m2;干渠道路硬化5.97km,宽度3~3.5m,支渠道路硬化9.2km,宽度为3.0m。(6)安全设施:安装防护网11.7km,防护栏杆15.17km,安全踏步406处,里程碑1012块,安全标识牌2493块,安全警示牌3343块。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对该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公示网络链接。若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地附近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公众填写好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7600343
7、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6887887
链接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链接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g9JtS-NduGW-IHikdvaXg 提取码: 95nx
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