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新乡市巨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吨己二醇、2000吨哌啶生产线产品结构调整改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乡市巨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照镜镇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根据目前市场发展需求,拟投资300万元,对原有两种产品进行结构调整,一是依托原有1000t/a1,2-戊二醇生产车间及生产设施,技改为1000t/a己二醇生产线;二是依托现有5000t/a正戊醇生产车间及4个反应釜中的其中2个反应釜,改建为2000t/a哌啶生产线,三是新建戊烯储罐,用于原有年产3000t/a1,2-戊二醇项目的原料储存。项目产品为己二醇、哌啶,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产品属允许类,企业在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412-410724-04-02-92998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1)废气:己二醇、哌啶装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及装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己二醇和哌啶装置区和罐区动静密封点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吡啶、颗粒物、SO2、NOX、二恶英类等;(2)废水:己二醇、哌啶生产装置设备清洗及检修废水、地面清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3)固废:己二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酸蒸馏低沸点冷凝液、己二醇简蒸蒸馏残液、己二醇简蒸前馏分冷凝废液,哌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精馏残液等;(4)噪声:各类输送泵、风机、冷却塔、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己二醇反应废气、甲酸简蒸不凝气、甲酸蒸馏不凝气、水解蒸馏不凝气、醇解蒸馏不凝气、哌啶分离废气和精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至现有工程深冷+RTO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己二醇简蒸不凝气、精馏不凝气,哌啶反应废气、两种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精馏残液、蒸馏冷凝废液等均进入焚烧炉处置,废气经SNCR+急冷+双碱脱硫+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改建工程吡啶、己烯、哌啶储罐呼吸及装卸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六个储罐区现有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戊烯储罐区单独新建1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戊烯储罐装卸废气经新建的1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正戊醇储罐呼吸废气治理措施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各废气经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次改建项目废水主要有己二醇、哌啶生产装置设备清洗及检修废水、地面清洗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依托现有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O—折点加氯—过滤吸附。本次改建项目废水量为18.88m3/d,改建工程完成后全厂排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不变,处理后废水与清净排水一同汇入全厂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共产主义渠。各废水经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全厂总排口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新乡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本次工程危险废物产生量818.3t/a(其中809.09t/a进焚烧炉焚烧处置,9.25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根据本项目固废特点,本次工程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1座126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4、噪声: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下载电子版,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jesk8rQ8K1n0FjDljoc2w?pwd=yrry,提取码:yrry。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以在网上查阅下载电子版,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nNvFBLdSqK28s7CnQomyg,提取码:g4yr。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乡市巨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邮箱:13462296373@163.com 联系电话:13462296373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闫工
邮箱:674831521@qq.com 联系电话:0371-6795715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发布单位:新乡市巨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