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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宝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宝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宝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项目概况: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址位于函谷路与康平街交叉口东南方向,设置1座综合检验楼和西侧的1座综合楼,设有实验室、结核病防治门诊、预防接种门诊、职业健康体检门诊等。现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综合检验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实验室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化验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经“一级强化+消毒”工艺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二)废气:项目理化实验室废气酸性气体挥发性气体经通风橱排气系统引至楼顶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之后在高于楼顶排放。项目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除菌空气过滤器装置处理后排放。泥由专用收集桶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池每天喷洒植物除臭剂(三)噪声:项目风机安装在箱体内,底部安装弹簧加装隔音棉,消音器等。(四)固体废物:项目实验室固废、实验室垃圾、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医疗固废收集桶内,存放于医疗固废暂存间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之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收集。

为改善灵宝市疾控中心基础条件,加快疾控与卫监的整合重组,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卫生监管能力,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宝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位于灵宝市长安路与物华路交叉口东北方向,投资6847.36万元,新建业务综合楼1栋,地上6层、地下1层,规划建设用地3729平方米,建筑面积6491.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80.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1.27平方米)。内设结核病防治门诊、预防性体检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健康教育中心及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病原微生物检测中心和理化检验中心等,以及道路、综合管网、停车设施、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及信息化系统等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398-8856975

通信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与物华路交叉口东北方向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郑州正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13298151720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C座5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自行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发布单位: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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