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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泼河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6-01-12

河南省信阳市泼河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位于泼河灌区,涉及光山县的槐店乡、砖桥镇、泼河镇、斛山镇,以及潢川县的白店乡、卜塔集镇上油岗乡、黄岗寺镇、伞陂镇、谈店乡、老城街道、弋阳街道、潢川经开区。总投资75906.35万元,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渠道工程:泼河灌渠东干渠渠道治理63.234km(渠道整修衬砌39.904km,白蚁治理总长度30.513km,其中处于衬砌范围之内渠道长度7.183km,处于前期工程治理范围之内渠道长度23.33km)。支渠整修衬砌24条,共计112.74km。(2)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重建各类建筑物523座;其中:重建电灌站15座,重建水闸58座,重建渡槽13座,重建桥梁371座,重建涵洞及暗渠8座,渠下涵维修55座,重建倒虹吸3座。(3)工程信息化: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含立体感知体系、自动控制体系、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基础环境建设)、数字应用平台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并提出运行维护体系要求。(4)量测水设施:在线计量设施252处,其中,退水计量设施11处、分界断面计量设施8处、斗口以上分水点计量设施23处、干渠斗口在线计量设施210;支渠斗口人工计量设施912处。(5)管理设施改善:新建渠堤管理道路合计16.314km,里程桩312个、界桩11663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对该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公示网络链接。若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地附近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公众填写好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阳市泼河水库事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49178628

邮箱:512114439@qq.com

7、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6887887

邮箱:472201212@qq.com

链接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链接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hogee6Dy8t9UUZO5vnLtg 提取码: ndzt

信阳市泼河水库事务中心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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