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郑州航空港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建成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水体调蓄、雨水系统优化、行泄通道和强排泵站4个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水体调蓄:康平湖湖底下挖2米(净深),增加调蓄容积5.5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体化泵站1座(规模4.5m3/s),配套湖底护砌及防渗处理;恩平湖湖底下挖3米(净深),增加调蓄容积4.05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体化泵闸1座(规模50m3/s),配套湖底护砌及防渗处理。
(2)雨水系统优化:凌风街至康平湖增设2200x1600~2-1600x1400雨水箱涵共118米,配套闸门井、检查井等设施。
(3)行泄通道:在康平湖、恩平湖及兰河(河刘沟)周边建设行泄通道共16处,配套警示牌、水位检测及监控设备。
(4)强排泵站:雍州路沿线与大航路、桥航路、归航路3处交叉口附近的入河段管线末端分别增设一体化雨水泵站,新建泵站规模分别为0.50m3/s、0.50m3/s及1.11m3/s,并配套建设进出水管及检查井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刘文凯 邮编:45116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邮编:450007
联系人:高 亮 联系电话:15713668995 电子邮件:15713668995@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环保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项目选址、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以确保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能及时予以答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